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司路清 通讯员 张玉玲 刘霞) “钱都是借的,现在已经交了半年多了,一直没能办理出国手续,找了好几次,33000元的中介费也不退,希望你们能帮帮我。”10月26日,莒县的蒋先生在12315热线中说。 10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日照市工商局12315接到家住莒县城阳镇的蒋先生来电,称其2012年1月份到莒县县城某出国劳务中心交纳了33000元中介费。 “劳务中心承诺三个月内帮助办理外出劳务相关手续。但一直没能办成。”蒋先生说。 谁知劳务中心收了钱后并未安排蒋先生按期出国,而是以种种理由拖延。 蒋先生多次要求劳务中心退费,可劳务中心却以各种理由搪塞。无奈之下,蒋先生拔打了12315热线投诉。 莒县工商局消保科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前往劳务中心详细了解整个过程。 经核实,蒋先生反映情况属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经过执法人员的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劳务中心一次性退还消费者33000元出国劳务费用。蒋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出国劳务越来越热,一些非法中介开始浑水摸鱼。近段时间我们就接到了好几起因出国劳务费引起的纠纷。”工商工作人员说。 日照市工商局12315也提醒广大市民,办理出国劳务时不要盲目,需小心谨慎;消费者要了解经营者的合法性,包括核实公司有无办理出国劳务的资质、有无营业执照、经营者信誉度如何,不要轻信广告及口头承诺。 同时办理出国劳务时一定要与经营者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明确合同内容,以备日后维权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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