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1月5日讯(记者 王伟强 通讯员 朱秀宁) 5日,记者从新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获悉,新泰调整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治疗补偿比例,六种药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按100%补偿比例给予报销。 为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医药负担,新泰市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治疗补偿做出调整,在全市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在本乡镇街道内,高血压患者门诊所使用的基本药物硝苯地平、卡托普利、复方利血平、复方罗布麻片口服常释剂型(不含口服缓释剂型和控释剂型);II型糖尿病患者所使用的基本药物二甲双胍、格列苯脲口服常释剂型(不含口服缓释剂型和控释剂型),以上六种药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报销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100%。 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从本机构确定医德好、技术好、服务好,在当地有较高群众威信的医生为指定诊治医生,报市新农合办公室备案。符合政策要求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合作医疗证、慢性病卡到本辖区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各单位指定医生要及时准确登记病人信息,因病施治,严格执行临床治疗用药剂量、合理用药,每次开药原则上只选取其中1—2种药品,并且不超过3个月用量,否则将按照新农合相关规定处理。 患者持处方、发票及诊断书在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即时报销。本次调整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补偿费用不占用各乡镇街道门诊预付总额,不计入家庭门诊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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