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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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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1月5日讯(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 张建朋) 滕州一名男子在同事家吃饭喝酒,把同事灌醉后,偷走了同事的手机和部分现金等财物。 4日晚上7点多,在滕州馍馍庄附近居住的市民姜某慌慌张张地跑到荆河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手机、1000现金和游戏币被人偷走。接到姜某的报案后,民警详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并根据姜某提供的情况,查看姜某居住地附近的监控录像。在监控录像内,姜某很快便认出一个熟悉的身影,这个身影就是他的同事杜某,随后民警迅速布控。5日中午,民警将正在善国路一家饭店吃饭的杜某抓获。 杜某很快承认了其盗窃现金的犯罪事实,并将藏在身上的物品及现金1000元交出来。原来,杜某和姜某同在一个企业里上班,两人平日相交甚好,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一次偶热的机会,杜某无意看到同事姜某在数钱,顿时心中闪过一丝邪念。11月3日,杜某没事来姜某家中玩,在家中吃饭时姜某喝多了。趁姜某熟睡之际,杜某拿走了姜某的手机、游戏币和100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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