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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开始办理
环翠区下月28日开售,经区、高区将于11月中旬、12月初开始办证
  • 2012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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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许君丽 报道 

  本报11月6日讯 从环翠区安监局了解到,今冬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工作已开始。今年,环翠区将试行烟花爆竹专店营销模式,全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总量控制在130家以内。目前,相关设点、审查、培训工作已展开,12月28日起可开始零售。
  据了解,环翠区2013年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有效期为60天,自2012年12月28日起至2013年2月25日(农历十一月十六至次年正月十六)止,许可证到期后自行作废。
  今年,环翠区将试行烟花爆竹专店营销模式,由威海市供销鞭炮有限公司和威海华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两家批发公司按分配指标设点。11月16日至11月27日,环翠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将逐家审核,11月28日至11月30日进行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双方签订《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责任书》,12月27日左右领取《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
  与往年相比,今年环翠区对烟花爆竹零售场所的面积限制有所放宽,从此前不得小于20平方米放宽至不小于10平方米,新增不得另设储存库房的禁止性规定,零售店内限量储存30箱,货物应摆放整齐,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与往年一样,市区步行街、大润发超市及家家悦中心店、鲸园店周围50米范围内禁止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两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至少应相隔50米。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期间,批发企业将实行配送制度,根据销售点的实际销售情况及销售许可证核定的储存量分批、定量配送,配送的烟花爆竹不得超过销售许可证核定的最大储存量。 
  另外,经区、高区烟花爆竹销售临时许可工作正在准备中。其中,经区将于11月中旬开始,高区将于12月初开始,何时开售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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