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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摩托男”连抢独行女
俩月作案40余起,嫌疑人之前已经“二进宫”
  • 2012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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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抓获。
  10月31日,游动在滕州市104国道周边乡镇、专门抢夺独行妇女的嫌疑人被警方抓获。经审讯,两个月内,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骑摩托车抢夺、抢劫骑电动自行车的单身妇女,疯狂作案40余起,抢夺现金、手机、首饰等物品,总价值5万余元。
抢劫案连发,附近村民人心惶惶
  今年8月初的一天,滕州市洪绪镇女村民李某骑着电动车行驶在104国道的辅道上,一名头戴黑色头盔的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追上李某,飞快地从李某的车筐里把包抢走。不等李某反应过来,该男子已驾车逃窜,消失得无影无踪。由于事发突然,报警后,李某只是向派出所民警提供了犯罪分子是一名男子,驾驶一辆黑色摩托车。
  据了解,自今年8月份以来,滕州市104国道沿线北辛街道、洪绪镇和姜屯镇等地的路上连续发生类似案件,一名男子头戴黑色或红色头盔,骑一辆黑色摩托车,屡屡对骑电动自行车的单身女子实施抢劫,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案件频发,一时间群众人心惶惶。

被抢手机有人使用,牵出抢包男子
  10月23日,专案组民警摸排查到了一部被歹徒抢走的手机,民警迅速锁定该手机的使用者是开发区某工厂女工李某。经调查,李某说手机是其男友王某某送给她的礼物,民警随后调取出王某某的资料,根据辨认,王某某的体貌特征与受害人提供的基本吻合,而他正好有一辆黑色摩托车,因而被列为重点侦查对象。
  10月30日,经过调查和分析,专案组把目标锁定到了王某某的身上,民警对其实施了抓捕。10月31日,专案组民警在王某某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并当场缴获手机20余部、手提包10余个。起初,王某某拒不承认相关违法犯罪事实。经过审查,王某某交代了骑摩托车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
  经查,9月17日早8时许,王某某窜至西转盘向姜屯镇去的路口处,抢夺一骑电动车妇女放置在前车筐内的皮包后逃窜,抢夺现金200余元,手机一部;9月30日8时许,王某某窜至洪绪镇盈泰集团大门东边的立交桥东、红绿灯西路南处,趁其不注意抢夺一个骑电动车妇女前车筐内的皮包,抢得现金1200余元;10月20日9时许,王某某窜至问天科技广场向南新修的大桥上,趁其不备抢夺一个由南向北行驶骑电动车的妇女,抢得现金3500余元。
犯罪嫌疑人已经“二进宫”
  民警调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现年43岁。1984年因流氓罪被山亭区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半,出狱后妻子和其离婚。1986年又因犯有流氓罪被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1993年出狱。出狱后,结识了家住东郭镇的孙某,王某某向其隐瞒了坐过牢的经历,同年两人便结婚登记。在儿子出生8个月后,两人来到江苏省徐州市做小吃生意,随着生意越做越好,两人在徐州买了房子。
  本来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王某某却在2011年3月通过飞信认识了在徐州打工的李某。王某某谎称自己是徐州交警大队车管所的民警。
  为了和李某在一起,王某某向妻子提出了离婚。离婚后的王某某向女友谎称,车管所派其回滕州学习,2011年8月份,他和女友李某回到了滕州老家,李某在开发区某工厂找到了工作,他则找李某要钱买了一辆摩托车,在城区跑起了摩的。
  今年盛夏时节,王某某感到跑摩的既辛苦,收入又低,便暗中琢磨起了“生财之道”。通过几天的观察,他发现骑电动车的单身妇女几乎都把包放在前车筐里,他想对他们实施抢劫后,利用自己的“坐骑”迅速逃离现场。初次抢劫得手后,尝到甜头的王某某贼胆暴涨,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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