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讯(记者 秦昕 通讯员 李生涛 李洪帅)7日,记者了解到,昌邑市残联为167名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放了扶残助学金。 为保障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鼓励残疾学生学习成才,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今年昌邑市制定出台了《昌邑市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办法》,全面启动扶残助学工程,为167名资助对象发放助学资金19.98万元。其中,残疾学生57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110人。 来自昌邑市围子街道大姜村的姜晓庆就是其中一名,拿到助学金的姜晓庆激动地说,“这4000元助学金减轻了我和家人的负担,回到大学后,我将努力学习,不辜负所有关心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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