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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信息公开重大项目须听民意
2012年1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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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环保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主动全面公开有关环保核查的相关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把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八个重点领域之一,为此环保部要求各地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环境监测、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三大类的环境信息公开。
“对项目环评而言,仅仅公开相关信息是不够的。《通知》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要扩大公示范围,还必须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一位环保部门的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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