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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科目三,别用私家车
  • 2012年1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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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近期,警方时常查处一些开着私家车上路练车的备考市民。警方提醒市民,这种行为属于无证驾驶,依法应处以拘留等处罚。请备考科目三的市民与教练联系,到经许可的地段联系。 
  近期,潍坊交警部门在例行检查的过程中,不时会发现一些备考科目三的市民,驾驶着朋友或者自己购买的车辆,自行上路练车。其中一些人认为,身边有有经验的老司机陪伴,并且在车辆较少的道路上练车,应该没有问题。 
  民警告诉记者,教练车一般都有限速设施,此外,副驾驶座上也会有安装一个刹车,这些设备私家车是没有的。而有经验的老司机未必能够像有专业技术的教练员一样,在副驾驶座上采取有效的避险措施。  
  警方提醒市民,教练车上路供学员练车,是需要到交警部门申请通行证的。市民应该选择有资质的教练、使用安全的教练车、在许可的通行范围内开车练习。否则,一旦被查处,就有可能被处以2000元罚款以及15日拘留。   
   本报记者 张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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