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集中迁葬 1121名烈士 本报11月7日讯(记者 李榕) 7日,记者从德州市民政局获悉,齐河县1121名零散烈士被迁到县烈士陵园集中安葬,其中有名烈士700名,无名烈士421名。 “不同意集中安葬的就地进行保护,需要签订乡镇、村、户三级保护责任书。”齐河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为进一步加强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县民政局于今年4月23日下发《关于做好全县散葬烈墓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本着家属自愿、政府帮助的原则,将全县700名有名烈士及421名零散的无名烈士全部迁入县烈士陵园,共计1121名。烈士陵园将对集中安葬的烈士,统一按音序编号,确定好墓地中的安葬位置,烈士资料按乡镇存档管理。 据了解,烈士迁入县陵园内的安葬、立碑等费用,由县民政局负担;陵园以外的工作(起遗骨、送到殡仪馆),由子女或村委会负责,民政局给予烈士迁墓补助费,火化费、骨灰盒等费用由民政局负担。火化后安放前,骨灰盒暂放在殡仪馆,而后统一在陵园安葬。此外,投资25万元对墓地和周围的道路重新规划,并重新修建烈士纪念广场。 目前,1121名零散烈士被迁到齐河县烈士陵园集中安葬,其建墓、立碑工作已全部完成,集中迁建工程总投资达500万元。 本报11月7日讯(记者 马瑛 通讯员 尹岩) 7日,记者在德州市消防支队了解到,经过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综合评审,夏津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被命名为全省首批“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为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启动了省级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评选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德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消防机构不断探索建立密切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强指导,不断完善设施设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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