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1月7日讯(记者 李贺) 近日,菏泽市政府下发推进全市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从人员与经费等方面加快提升乡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确保2012年底完成乡镇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要明确公益性职能,属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每万亩1人的标准配备,新进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大专以上专业学历或具备农艺师资格,并通过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考核,配齐配强一村一名农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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