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西班牙在美西战争中战败,其殖民地波多黎各割让给美国,首先采取了军政府的统治形式。 在1900年,美国国会在该岛确立了文官控制,波多黎各人选举一位驻华盛顿专员,在国会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 1937年,波多黎各人民举行了起义,成立波多黎各共和国,但被镇压。1950年,两名波多黎各反政府人士刺杀美国总统杜鲁门失败,当年10月再次举行武装起义失败,100多人被逮捕。 1952年,美国给予波多黎各自由联邦的地位,实行自治,但外交、国防、关税等重要部门仍由美国控制。 1972年以来,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多次重申波多黎各人民享有自决和独立的不可剥夺权利。 1977年,美国总统福特向国会提交了《1977年波多黎各立州法》,主张把波多黎各变成美国的第51个州。1982年11月,美国总统里根发表声明,支持波多黎各成为美国的一个州。 1993年和1997年,波多黎各两次举行全民公决,多数人主张维持美国的自由联邦地位。 2011年6月,奥巴马访问波多黎各时表示,无论波多黎各人民作出何种选择,他都支持波多黎各人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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