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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消防器材被责令三日内整改
  • 2012年11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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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8日讯(首席记者 聂金刚 通讯员 李祎喆 王慧) 11月8日,东营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产品情况,使用过期消防器材的业主被责令三日内整改。
  通过检查,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执法人员发现有少部分场所仍然在使用过期灭火器、无生产厂家的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业主三日之内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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