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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将规范
  • 2012年1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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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马云云) 9日,记者从济南市召开的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现场会获悉,济南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将有明确规范,相关文件将出台。
  据悉,目前济南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经启动了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关于建立市直机关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通知将于不久出台。此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部举行8省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签约仪式,我省成为首批该体系建设的8省市之一。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实现本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统管统建,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管理运营,减少重复建设,提高办公用房利用率。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实现本级机关公务用车的“五统三定”,统一编制、统一购置、统一牌照、统一调配、统一处置,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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