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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千元叫卖野生巨龟
卖主被罚3000元,野生龟被收缴并转交林业部门
  • 2012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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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只野生的亚洲巨龟被民警收缴。(图片由警方提供)
  本报11月11日讯(通讯员 乔俊杰 记者 刘腾腾) 10日上午,一名江西男子在胜利桥车站附近贩卖乌龟。经专家鉴定,这只乌龟系亚洲巨龟,属于野生龟。男子并未持有饲养、买卖乌龟的经营许可证,被民警处以3000元的罚款。
  10日上午10时30分许,正在巡逻的洛阳路派出所110警车接到市民举报,胜利桥车站附近有人在贩卖乌龟。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正用尼龙绳捆着一只大乌龟在路边叫卖,乌龟看起来与脸盆一般大小,大约十二三斤重。男子自称姓陈,今年46岁,是江西人,从广州花费600元买了这只乌龟后,花200元托运到山东,准备以1000元的价格出售。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坚称乌龟是别人饲养的宠物乌龟。
  经过鉴定,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和市林业局专家认为,这只龟系亚洲巨龟,主要生长在东南亚等热带、亚热带地区,初步判断其生长年龄在十五六年左右,属于野生龟。
  根据野生动物法相关规定,饲养、运输、买卖龟类均需要持有相关的营业许可执照。陈某系无证经营,民警将这只龟依法收缴,并对陈某处以3000元的罚款。
  民警随后将乌龟交由市林业局暂时保管,市林业局会将这只龟转到石老人观光园两栖类爬行动物馆进行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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