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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法院聘请手语翻译帮助聋哑被告参加庭审
  • 2012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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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翻译正在通过手语与被告人交流。
  本报11月11日讯(通讯员 张子正 记者 赵树行) 在近日开庭的一起案件中,由于两名被告是聋哑人,沾化县法院为他们聘请了手语翻译,帮助他们了解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被告薛某和杨某于2012年2月在沾化县城共同盗窃作案六起,涉案价值17425元。由于薛某和杨某均是聋哑人,法院从沾化县特殊教育学校为两人聘请了手语老师担任庭审中的手语翻译。两人及其家属均未委托辩护律师,法院又指定两名法律援助律师为其出庭辩护。为了确保案件客观公正审理,达到惩教结合的社会效果,沾化法院有针对性地选择了两位来自教育系统的人民陪审员与承办法官组成合议庭。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陪审员通过翻译人员的手语耐心细致地告知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有条不紊地组织了举证和质证。考虑到两人的认知能力,法官放慢语速,控制庭审节奏,减少他们的恐惧感,同时也方便手语老师准确、完整地进行翻译。在手语翻译的协助下,审判员、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与被告人在庭审中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薛某和杨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了多名受害人经济损失。为聋哑被告人聘请手语翻译,充分保障聋哑被告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利,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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