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孟霏 报道
本报11月12日讯 今年3月底,家住青岛中路华祥苑小区一楼的居民杜某想把露台包起来,作为自家的另一个卧室,施工的第二天,就因违规被城管叫停。他先期垫付的一万多元资金,施工方说已经花光了。日前,杜某将施工方起诉至高区法院。 3月31日,杜某找到丛某,打算对自己的露台进行封闭施工,当天下午,两人签订了一份合同,由杜某支付工程预付款12000元整,4月1日上午,丛某找来施工人员开始施工,下午3点半左右,城管人员发现该处施工,以违规建筑之名责令杜某拆除。 杜某随后向丛某要求退还大部分工程款,丛某说,由于3月31日已经决定施工,当天,他便找人订了原料,其中包括钢结构8000多元,墙板10000余元,因此拒绝退还预付款,如果杜某坚持要回,只能把这些原料给他。 法官高爱华审理后认为,丛某所购置的原料到底合不合理,需要经过权威部门的鉴定后,按照鉴定结果进行商定,拒绝退还显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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