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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杵在那里快两月了, 早挪走了还会被撞坏吗?
文/片本报记者路帅李岩松
  • 2012年1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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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13时20分许,被撞坏的消防栓喷出两米多高的水柱。
  12日下午,记者拍摄到的“闯祸”的消防栓。
  本报11月13日C19版《道路改造后,消火栓咋没挪》一文,对建设路一非机动车道上的消防栓存在安全隐患一事进行了报道。当日中午,这个未及时挪动的消防栓又“闯祸”了。露出地面约半米的消防栓被一辆厢式货车撞断,水柱喷出两米多高,自来水白白流淌了一个多小时。“如果当初道路升级改造时,能够及时将这个消防栓挪下位置,也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许多市民不禁感叹道。
现场直击 刚报道了它有安全隐患 当日中午就真被撞坏了
  “今天刚在齐鲁晚报上看到关于这个消防栓的报道,说它没及时挪动存在安全隐患。”“这‘喷泉’都喷到马路上了!”“得赶快关上啊,这么多水都浪费了。”……围观的市民议论纷纷。
  13日13时20分许,记者在济宁市建设路古楷园西门处看到,昨天曾见到的消防栓被“腰斩”了,从中喷出的水柱足有两米多高,引来了不少市民围观。喷出的水迅速蔓延到附近的路面上,附近的几家商铺也被积水“堵”住了门,无法出入。
  “大约是20分钟前被撞坏的。”附近一位围观的市民告诉记者,当日13时许,一辆厢式小货车不小心将这个消防栓撞断了,撞断后小货车司机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在旁边等待维修人员的到来,“可能司机有急事,大约过了十几分钟,见没人来修就走了。水流很大,没几分钟就把路口淹了。”
  “消防栓就在非机动车道上,原来有很多车在倒车时都撞到过它,不过没有这么严重。”在路口处卖烤地瓜的姜女士说,她亲眼看到了消防栓被撞坏的全过程,水喷出没几分钟,道路上的积水就蔓延到了她摆摊的位置,“幸好一水果店老板及时打开了附近的下水道井盖,不然积水就会流进旁边的小区了。这么多自来水就这样白白流走了。”
  13时30分许,济宁中山水务公司监察部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并联系了维修人员。据监察部的一工作人员介绍,该消防栓的维修费及现场损失水量的水费,将由撞断消防栓的司机承担,他们也会积极的寻找该司机。14时许,济宁中山水务公司的维修人员赶到了现场,14时20分左右,现场的维修人员找到并关闭了阀门,喷了一个多小时的水才得以停止。据现场维修人员说,关闭阀门后,他们将会对漏水点进行封堵并将情况报往消防部门。

市民声音 道路改造时,消防栓应同步规划
  附近很多围观的市民纷纷表示,这个消防栓已经不是第一次闯祸了,经常会看到车辆撞上发生刮损事故。很多市民提出了质疑,为何在建设路升级改造时不同步规划并挪移消防栓?
  “当时施工时,我还以为会将消防栓会一起挪走,谁知道修好路后却跑到了非机动车道上。”家住古楷园小区的刘先生看着正在喷水的消防栓很无奈,“上次下雨晚上回家,只顾着赶时间,一不注意就撞上了这个家伙,电动车都摔坏了。”
  “道路改造后,本以为出门会方便些,谁知道在出口处冒出来个消防栓,进出小区很碍事。”开车经过的宋先生说,10月份就有十几辆车曾撞上过这个消防栓。“消防栓处在非机动车道上,本来就是安全隐患,当时施工时就应该把它挪走。”
  “现在要挪动这个消防栓,还要重新施工,也会影响通行。”在附近开商店的宋先生告诉记者,道路升级改造时,绿化带进行了拆除,他还特意和施工人员提示过挪动消防栓,但一直没有回应。“如果当时道路升级时统筹规划,同时施工,也就不会发生今天这起事故了。”

记者调查 问了一圈,难找到担责部门
  为啥道路升级改造后消防栓没有及时挪动?记者拨打了中山水务服务热线,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中山水务只负责消防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而消火栓挪动并不在其负责范围,建议记者联系市政部门。
  当记者联系济宁市市政工程处时,工作人员称建设路是瑞德市政负责施工的,具体问题应该询问瑞德市政。“这需要给消防部门打电话,那都是消防设施。”山东华圣瑞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称,消防栓的建设和挪动并不属于他们负责,建议记者联系消防部门。
  “这个问题应该找建委,以前道路升级改造时也出现过这种情况。”消防部门回应。“消防栓的产权是中山水务,水气暖管道的挪动都是由各自的产权单位负责。”济宁市建委城建科工作人员表示,消防栓属于国有资产,应该由中山水务负责。
  最后,记者再次联系到中山水务。“根据《济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市政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维护。消防栓都是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我们只负责管理和维护。”管网工程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延伸阅读■
小小消防栓 考量管理细节
  近几年来,随着城区交通压力的增大,济宁城区多条主道路都进行了升级改造,也曾出现过改造后消防栓遗留在非机动车道上的现象,给居民出行带来了安全隐患。
  13日,记者从济宁消防部门了解到,城区红星路、火炬路等路段升级改造时,由于没有统筹规划,也曾造成了多个消防栓仍处在非机动车道上或小区出入口处,不仅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不便,也给消防救援增加了难度。“有的消防栓就处在非机动车道上,来回都是行人和车辆,给我们灭火取水时带来了很多麻烦,甚至延误了救援时间。”一名消防战士告诉记者。
  “按照《山东省消防条例》第18条规定,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切断通信线路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而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室外消火栓布置有明确规定,遗留在非机动车道上的消防栓不仅不符合规定,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消防部门工作人员解释。采访中很多市民建议,在以后的道路升级改造中,应全方位考虑各项城市基础设施,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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