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偿献血者用血可即时返还
东营将于12月1日起实施,异地用血报销已开展三例
  • 2012年1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 吕增霞) 记者从东营市中心血站了解到,自12月1日起,在全市用血医疗机构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即时返还工作,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可以在医疗机构即时返还了。同时,记者还了解到,目前东营异地用血报销也已开展,截至发稿时,已经成功报销了三例。
  据了解,只要在山东省内血站(含血液中心和中心血站,以下简称“血站”)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和献血者亲属(以下简称“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时交纳的用血费用,可在就诊医疗机构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进行返还;无偿献血者在多地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可根据在献血地献血量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逐一进行返还。东营将于12月1日起开始实施。
  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返还用血量为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不含医院的血型鉴定、配血、储血及输注费用。按照东营市无偿献血免费用血政策规定: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的医疗用血,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献血地不在东营市的,由市中心血站将《登记表》传真至献血地血站。献血地血站根据当地用血返还标准核准返还金额。目前东营已经成功开展了三例,其中一例是在东营献血,外地用血,另两例是在外地献血,在东营用血。
  东营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即时返还工作是为了方便和保障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权益。即时报销时,先由医疗机构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血站进行审核。
相关链接:
  办理血费返还时,需向用血医疗机构提供以下凭证:
  1、无偿献血证;
  2、献血者、用血者、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台胞证以及护照等);
  3、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用血清单或用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无偿献血者亲属用血返还时,须提供与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或居民委员会、办事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东营市中心血站传真电话:0546—8327409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