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 王金强 通讯员 张恒武 田凯) 河北青年男子苏某,开车来到武城收活猪时,竟然携带一根电棍将猪电晕再拉走。苏某经过公安检查站时,被没收了电棍。 11月11日上午7时许,从清河县方向驶来一辆灰色福田小货车,武城老城公安检查站民警在对其进行停车检查时,在车内发现了一根电棍。 车主苏某说,他在河北从事收活猪工作,听闻武城有猪养殖场,就于当日早晨,从河北省清河县开车来到武城,不想刚进入武城境内,就被检查站民警扣留了。 苏某说,以前收猪比较麻烦,很多猪不听话,把它们弄上车很费劲,工作效率不高。后来发现电棍比较厉害,于是就在网上买了一根。带着电棍去收猪就方便多了,只要猪不听话,不上车,用电棍一电,猪马上就老实了,很管用,他已经制服好多不听话的猪了。 民警介绍,电棍属于警械,是不允许私人携带的,私人携带电棍,严重威胁着群众的安全。苏某听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称会增强法律意识,并愿意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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