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啥今年只发一次价格补贴
物价局:“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超5%才发,今年只有第一季度“过线”
  • 2012年1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符合补贴条件的,每人每月具体补贴标准。
  本报泰安11月13日讯(记者 李兆辉) 今年物价偏低,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未能超过5%,截止到目前,全市低保、五保、优抚和失业等4类保障群体今年只领了一次价格补贴。市物价局预计,第四季度物价平稳,物价联动机制不能启动。
  13日,低保居民孙女士跟记者说,去年从四月份开始,她连续三次接到通知,领取价格补贴和困难补贴。春节前,民政部门还向他们集中发放了第四季度的价格补贴红包1000元。但今年以来,她只在四月份接到了一次补贴通知。“怎么变化这么大?春节前还能领红包吗?”孙女士问。
  据了解,去年“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连续三个季度超过5%,全市近六万人连续三次领取了价格补贴和困难补贴。其中城区6000多低保、特困户将一次领到1000元,5万多农村低收入者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发放。
  但今年,物价联动机制只在第一季度启动过一次,四类保障人群只领了一次价格补贴。泰安市物价局介绍,只有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超过5%时,才会向四类保障人群发放价格补贴。但据省物价部门测算,今年二三季度“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在2-3%范围之间,没有突破物价联动机制的启动“红线”。 
  市物价局预测,根据今年的物价水平,第四季度的“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很难突破5%,补贴“红包”发放的可能性很小。
  第四季度联动机制启动的可能性小,因为从10月份开始,居民基本生活品价格一直平稳下行。其中,10月份的食品价格和消费品价格指数都在下降,而且进入11月份后,价格比较平稳,没有太大波动。
  而且今年居民食品支出增幅放缓。泰安市统计局介绍,受物价上涨增幅放缓的影响,前三季度市区居民人均食品支出4073元,同比只增长3.2%,这个数字在两年前接近10%。“支出少了,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物价也下降了,四季度价格补贴的可能性自然小。”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