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 张牟幸子) 13日下午,滨州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会议召开,会上确定新农合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并试行由国家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开始,将疗效确切、费用易于控制的20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并随着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市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筹资标准为每人15元,在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超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不低于50%,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由10万提高到20万,最大限度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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