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1月14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徐茵 朱娟娜) 菏泽一男子为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竟然伪造营业执照和结婚证,骗取30万元贷款一年多拒不偿还。近日,该男子因骗取贷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贷款本金30万元及其利息予以追缴。 8日,牡丹区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依法判决被告人陈奇(化名)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贷款本金30万元及其利息予以追缴。经查,2010年8月12日,从事小本生意的陈奇想从某金融机构贷款,但是根据实际日常经济往来,他贷款限额较小,为获取更多贷款,陈奇私刻公章、伪造营业执照到牡丹区某金融机构骗取贷款,因为陈奇已经结婚,按照规定贷款时需要其妻子签名,为不让妻子发觉他的违法行径,陈奇还伪造结婚证,找他人冒用妻子签名,最后利用虚假营业执照和结婚证从牡丹区某金融机构骗取贷款30万元。贷款到期后,该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多次向他催要贷款本息,但陈奇一直拒不偿付贷款本金、利息。 据了解,这已是半个月来牡丹区法院审理判决的第三起骗贷案件,三起案件涉案金额近百万元,骗贷方式均是以伪造证件或买卖合同等手段骗取金融机构巨额贷款,一旦贷款得手,便拒不偿还。目前,涉案的5名犯罪分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