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 朱夏雅南) 开发区13个项目可申请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开发区对这13个项目的总投资为33.35亿元,国家将根据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14日上午,记者从开发区发改局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下发通知,同意该区的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并确定开发区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据了解,开发区拟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19个,最终确认13个循环化改造项目可申请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分别是海水淡化、轮胎翻新、建筑垃圾资源化、污水处理、循环经济信息平台建设等项目。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节能办工作人员介绍,开发区对这13个项目的总投资为33.35亿元,国家将根据项目性质按照一定比例拨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已列入2013年中央投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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