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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您心中的“十佳亲民警察”和“十佳爱警市民”
  • 2012年11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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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周新建) 11月14日,记者从滨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为展示公安队伍良好形象,树立一批爱岗敬业、爱民为民的警察典型和爱警拥警的市民模范,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共建平安滨州,滨州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决定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滨州市首届“十佳亲民警察”和“十佳爱警市民”评选活动。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中,滨州各县区委宣传部门、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将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分别组织推荐工作,同时也接受群众自荐和他人推荐。本次评选活动范围为全市公安机关在职在编民警(含公安现役部队官兵),重点是基层和一线民警,副县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十佳爱警市民”评选范围及条件是模范遵守法律,品德高尚,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作风优良,热心公安工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滨州市民(含荣誉市民)均可参与评选:全力支持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定,在协助打击违法犯罪、参与治安巡防和参与处置各种灾害事故中作出积极贡献;积极为公安工作建言献策,积极监督公安工作,积极宣传公安工作,热忱为公安奉献智慧和力量;理解支持公安工作,努力帮助公安机关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真心实意关心、爱护公安民警,维护公安机关声誉和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得到广泛赞誉和充分认可。
  评选活动自2012年11月上旬开始至2012年12月下旬结束,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和市民投票、评委会综合评审的办法,评选全市首届“十佳亲民警察”10名、全市首届“十佳爱警市民”10名。11月15日-11月25日为推荐报名阶段,11月25日-12月10日为审核初评、公众投票阶段。12月1日,通过各大媒体公布全市首届“十佳亲民警察”和“十佳爱警市民”候选人名单、简要事迹及候选人编号,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公布群众参与方式。
  各界群众可通过信函投票、网上投票等方式参与评选,投票时间截止12月10日。12月10日-12月15日综合终评、结果公示。《滨州市首届“十佳亲民警察”候选人推荐表》和《滨州市首届“十佳爱警市民”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表格可登陆http://bzga.gov.cn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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