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1月15日讯(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 刘阳河) 一名货运商一年前通过配货站在滕州拉了35吨地瓜,结果不仅没有把货物送到目的地,还骗走了配货站2300余元。今年11月12日,该货运商再次来滕州拉货时,没想到拨打了曾经的受害者的电话。见面后,受害者拨打了报警电话。 11月12日,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刚到滕州,就被滕州市界河派出所抓获。据了解,远在内蒙古的金某某在滕州准备拉回头货,看到手机有“济宁货主”的电话,于是就拨打了这个电话,对方说有土豆要往外发,约在滕州界河镇见面。当日下午3点多,金某某和货主见面,货主便打了110报警电话,金某某被界河派出所民警控制,并送往滕州市经侦大队。 原来,2011年10月4日下午1点多钟,金某某在滕州送完货回准备内蒙古,想顺路配点货,在路上看到一配货站的联系电话,于是来到了滕州市城区北104国道西的一家配货站,签订了运货合同。运送的货物是地瓜,重量是35吨,目的地是沧州,100元钱一吨的运费,货到付款。签完合同,金某某按照配货站给的号码联系上货主,在装货地装车时得知,货物是往商都送的。金某某于是和配货站老板联系,说不去商都,否则要加钱。 装完货以后,货主又带着他去另一个地方装货。“他开车在前边带路,我开车在后边跟着,我想他明知道送货地点错了,还去装货,怕他骗我,就打算把货拉到河北沧州去。我趁他走远了,开车去了沧州,把货拉到沧州去了。”金某某交代,当天晚上走后,配货站老板给他联系,金某某谎称去加油了,一会就回去,其实已经上了高速公路去往河北方向。 第二天早晨,金某某到了沧州后,给配货站老板打电话,告诉她已经到了沧州。“她告诉我地址错了,让我把货再给她发过来。后来,她打给我2300多元的路费等。” 2011年11月6日,配货站老板到河北沧州找金某某,未果。10天后,金某某把存起来的地瓜以2800元的低价卖了出去,从此杳无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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