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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办法实行半年全市只发放三笔奖金
发现问题食品快快举报
  • 2012年11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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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马云云) 今年5月,济南市出台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如今半年过去了,奖励资金只发放了三笔,共计4278.57元。食安办呼吁市民积极提供线索。
  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者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举报,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的,视情给予1000—10000元奖励。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的;举报人属于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或者食品行业内部人员的,应在相应奖励等级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
  但目前,全市一共只发放了三笔奖励,其中槐荫两笔,奖励金额分别为3500元和600元,平阴一笔,178.57元,共计4278.57元。这让各县(市)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有些着急。
  对此,济南市政府食安办再次呼吁,市民如有食品安全方面的线索,可通过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登录济南政府网(市长信箱)www.jinan.gov.cn及发送邮件、短信到106—3531—12345等形式举报。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也有相应公开渠道接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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