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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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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涛
16日清晨,5名身份不详的男童,被发现死于贵州省毕节市城区一处垃圾箱内。据初步分析,5个小孩可能是躲进垃圾箱避寒窒息“闷死”。(本报今日A10版) 2011年12月26日,民政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要求到2012年年底,中国城市街面力争实现无流浪未成年人,怎么行动还没有结束,就出现了这样的惨剧? 肇始于“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打拐”等公民活动而发起的接流浪儿童回家行动,在初衷上是善意的,但在效果上往往打折。这样的行动有两个缺陷:一是,此行动可能会使基层政府为了实现“城市街面上无流浪儿童”而采用手段粗暴的方法,至于这些流浪儿童去了哪里,倒在其次;二是,这只是一个专项行动,至于割了韭菜之后,还能不能长出新的一茬、流浪儿童会不会重返城市,我们都不得而知。 流浪儿童的出现,无非以下两个原因:一是贫困,因为贫困,所以上不起学;因为贫困,所以无家可回,从而成为流浪儿童。二是拐卖所致。而拐卖也好,贫困也罢,都并非政府部门组织一项专项行动就能解决好的问题。 说到底,我国对于流浪儿童的解救,还缺少一套健全的救济制度。至少,我国目前还缺少一部救助流浪儿童的专项法律。解救失踪、拐卖、乞讨和流浪儿童,是一个需要政府、法律制度以及非政府组织等联合应对的公共问题,对此,政府部门应当有所担当。今年,请地方政府别忘了这个还没有完成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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