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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到半路,以货要挟多讹运费
历下警方远赴新疆化解一运输合同纠纷
  • 2012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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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尉伟 通讯员 杨亚敏) 10月初,黄台一公司与省城一家物流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向新疆发货,结果该物流公司迟迟未将货物运抵,并且运输车队多次索要高于合同的运费。历下警方赶赴新疆,最终化解了这起纠纷。
  10月初,黄台某公司与省城一物流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由该物流公司将价值三百多万元的炉具运给新疆一客户。
  “每车运费六万元,一共五车。”11月17日,历下公安“亲民警务”通报会上,分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李群告诉记者,按照合同,黄台某公司预付了一半运费,即15万元的运费。
  谁想,运输方将货物运至新疆哈密后就停滞不前,理由是“没收到运费”。黄台某公司催促物流公司的孔某,孔某却以种种理由推托。
  得知此事后,历下公安分局立即安排民警了解情况。
  面对民警,物流公司的孔某称:货物是他联系德州的苏某运输的,苏某转包给了河北的薛某。薛某则告诉民警,他与孔某口头约定:每车运费7.5万元,每车先付一万元;到目的地厂家验完货,再收剩余运费,“可至今,孔某一分钱没给。”
  对此,孔某却表示,他与薛某口头约定时喝酒了,记不清说什么了。
  “我们推断,孔某是‘低价签订运输合同,途中以货物为要挟多要运费’。”李群说。
  民警要求孔某依法履行合同,否则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尽管孔某向民警表示,自己会将黄台某公司的15万元运费转给薛某,并承担合同外的“差价”,但孔某在支付给薛某五万元的费用后就不知去向。
  除此之外,历下警方发现,孔某曾有诈骗前科。
  10月18日,历下公安分局的民警和黄台某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同远赴新疆,找到了运送货物的车队。
  10月底,在民警的多次调解下,黄台某公司将运费直接交给车队,运输车队同意将货物运达目的地。
  与此同时,孔某迫于压力,将剩余10万元运费返还给黄台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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