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喻雯 实习生 王继国) 为做好“开门办房管、服务看房管”工作,16日,济南市房管局邀请办理房管业务的市民体验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与此同时,开通咨询服务热线,解答市民在办理房管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后,可以到市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 在热线咨询活动现场,不少市民对房屋的预告登记不是很熟悉。市民买房后,为了防范开发商一房二卖,如何办理预告登记?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首先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并由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合同备案后,可以和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申请预告登记,如原购房合同并未就此事项进行约定,可由王女士和开发商签订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约定协议,对于符合协议中约定的单方申请的情形,购房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双方办理预告登记的协议,到市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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