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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部分小区“差一户也不予供暖,”交费业主被“连坐”
刚供了一天就被整体停暖
  • 2012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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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沁园春小区单元门口,11月14日张贴的紧急通知。
  本报11月18日(记者 李晓东)17日,昌邑市交通街上的沁园春小区被停暖一天,原因是小区内不供暖的业主未交热量占用费。18日,沁园春已暂时恢复供暖,但相关问题仍在协调中。
  在位于昌邑市交通街西段的沁园春小区内,小区物业在10月25日下达的供暖收费通知上称,热电厂要求凡在小区居住的业主必须供暖,已交房未入住的业主需交每平米2.49元即供暖费10%的热量占用费。在10月25日的通知上,要求整个采暖小区居住率需达到70%以上,并未提及未交费将停暖或不供暖等事宜。但11月14日,小区物业又在各单元门前贴出紧急通知,称热电厂规定,热量占用费必须交齐,而且用大号字体明显标明,“差一户也不予供暖”。
  本应在本月15日进行供暖的沁园春小区是从16日开始供暖,但仅供了一天,就在17日被停了暖。“别人家交不交热量占用费,我们哪管得着”。住在沁园春小区的亓先生说,自己交了供暖费就应该享受到暖气,可家里的暖气16日热了,17日接着停了,18日又稍微热了一会儿,但是根本达不到供暖的温度要求。同样碰到这种情况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被停了暖之后他找过小区物业,小区物业称是热电厂直接给停的,与物业无关,“一天20多块钱的供暖费交着,家里却不热”。
  18日,沁园春小区已经恢复供暖,但仍有不少业主反映家中暖气并不是很热,而且供暖断断续续。家住20号楼的张女士说,她家的地暖直接就没热过,联系了小区工程人员来维修,也没人来。
  随后,记者从沁园春小区物业部了解到,17日,热电厂工作人员来小区将供暖阀门关闭,导致小区停暖,通过协调,今天热电厂又将阀门打开,但对于供暖温度不高,物业工作人员称是因供暖压力不高导致。“停暖我们也很无奈”。沁园春小区物业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说,收热量占用费和停暖都是热电厂的规定,小区入住率已经达到70%了,但不供暖的业主有些很难联系到,有些是质疑热量占用费的合理性,就是不交,物业想要收齐这些费用也存在很大的难度。沁园春小区今年是第三年供暖,先前也曾收取过热量占用费,但从未因未交齐而被停暖。
  记者以业主的身份将此事反映到昌邑市市长热线,了解到跟沁园春小区同种原因被停暖的小区有不少,数量多达十几个。据小区业主称,负责供暖的是昌邑市热电有限公司,现隶属中国化工昌邑石化有限公司。此事目前仍未得到合理解决,相关部门将在周一继续协调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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