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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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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张树鹏 邵振文) 随着冬天的来临,不少市民开始为自己和家人挑选保暖内衣、羽绒服等御寒衣物。夏津城区的王女士购买了一品牌保暖内衣后,为包装盒上一个价格标签烦心不已:购买时标价为519元,打五折后自己花了260元,后来才发现保暖衣的包装上清晰地贴着“399元”,自己没享受到五折优惠。 11月初,王女士和丈夫在县城一家商场购物时,看到一品牌保暖内衣正在搞促销活动,所有商品一律在原价基础上打5折。王女士看中并购买了一套款式新颖的保暖内衣,原来价格为519元,实际只花费了260元。两天后气温骤降,王女士拿出保暖内衣,当她准备扔掉外包装盒时,无意中发现盒上贴有一个奇怪的标签,撕去这个标签后,上面清晰地写着价格:399元。王女士认为如果这套保暖内衣真是399元的话,5折后还不到200元。为此,王女士前往商场讨说法,但沟通几次都没有结果。 无奈的王女士到夏津县工商局投诉,要求商场赔偿双倍货款。经调解,商场负责人承认错误并愿意为王女士补偿差价。商场同意退还多收的货款60元,并另外赔偿消费者同价值的保暖内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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