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办公场所也能“合租”注册
让经营户既省钱又减少风险
  • 2012年1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济宁11月20日讯(记者 庄子帆) 20日,记者从济宁市工商局任城分局了解到,在任城辖区内,个体私营业户在登记注册时,可与其他经营户共用一个门牌号,这种方式可以为创业初期的经营户减轻资金压力,同时也减少了经营者创业初期的投资风险。
  “按照要求,原来一个经营场所只能注册一家,现在经营户根据经营的需要,可以与其他经营户共用一个办公场所。”任城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王永梅介绍,有些经贸公司、网店可能只需要几台电脑、几名工作人员就可以,不需要太大的办公场所,如果在单独租赁独立的办公场所,会增加一部分投资。所以今年4月份开始,任城工商放宽了个体私营业户住所的限制,多个经营业户可用同一个门牌号登记为办公场所。
  “现在只需要原租户或产权方同意,并出具证明就可以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享受这个政策。”王永梅说,截止到现在,已有20多家经营户采用这种方式经营。办公场所的共用不仅能为经营户减轻资金上的压力,也为创业初期,特别是对没有资金积累的大学毕业生来说是一个比较好的经营方式,同时还能减小前期创业投资带来的风险。“在薛口建材市场,有6家经营户就是采取这种方式经营,省下不少租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