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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补齐物业费就拒收暖气费?
物业回应:不交物业费,没义务提供服务
  • 2012年1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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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0日讯(见习记者 辛周伦 高阳) 家住烟台路邮政小区的张先生19日拨打本报问暖热线8308110,反映他们小区居民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就拒收取暖费。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称,对于不交物业费的居民,没有义务提供其他服务。
  19日上午,记者在邮政小区了解到,从2008年至今,这个小区共换了4家物业公司。现在的物业公司是日照市香苑物业有限公司,今年6月份入驻。
  业主王女士说:“都供暖了,我们去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却不收。说是必须要把以前欠的物业费全部补齐才收我们的取暖费。”该小区居民高女士介绍说,自2010年开始,他们小区的卫生就很差,而且偷盗横行,所以他们才拒交物业费。
  “2010年秋天,我前后两天丢了一辆摩托车,一辆自行车。”业主高女士说。而另一位居民则表示,小区储藏室也经常被盗,甚至一晚上接连有8个储藏室被洗劫。
  “前几天水卡没钱了,我去物业充钱,结果物业非让我把欠下的物业费补上才行。没办法我只能把去年6月份到现在的物业费全补齐了。”高女士说,这次缴取暖费,物业要求把2010年秋至2011年6月份的物业费补齐,“不交齐,就拒收我们的取暖费。”
  在小区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陈先生说,自管理之日起他们就一直尽职尽责,先安装了监控,聘请了保安,还专门请了环卫工。
  高先生还强调说:“只要家中被盗在案的,物业费打7折。”但对于小区实行暖气费、物业费、水费捆绑的问题,陈先生予以否认。
  “对于不交物业费的户主,我们没有义务向他们提供其他服务。”陈先生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日照市住建委物业办,一位工作人员说,任何情况下,物业公司都无权拒收业主的暖气费,并且物业收取入驻之前的物业费也不合理。但业主拒交物业费也不合适,建议业主与物业协商解决。
  20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张先生,张先生表示,他20日又去物业缴过取暖费,但还是被拒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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