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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路收费存在多重悖论
  • 2012年11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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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城

  11月21日云南省物价局召开听证会,就提高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听取相关意见,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共有24位,调整方案以17票赞成7票反对胜出。(11月22日《都市时报》)
  不可否认,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办法筹措公路建设资金,建设经营性公路,打破了单一的政府投资体制,大大改善了中国的公路交通状况。但是,在清理公路乱收费的大背景下,云南省大幅提高公路收费标准,很是不合时宜。
  公共交通并非单纯的经营性企业,它带有公共服务的性质。即使云南省部分经营性高速公路处于亏损状态的说法真实可信,这个亏损也应该由政府补贴,而不能提高收费标准。
  《人民日报》曾连续曝光了各行业乱收费情况,各种乱收费、高收费,正蚕食着改革发展的成果。高速公路收费凶猛,部分公路收费站沦为养闲机构,公路收费标准被大幅提高,收费时间被随意延长,有的地方把老路新路、老桥新桥打包收费,何尝不是在蚕食改革发展的成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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