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 赵伟 通讯员 张晓明 宋振飞) 11月22日,记者从济南市城管局获悉,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建筑渣土专项整治组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济南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时限,冬季运输较前增加了一个小时,由每日22时提前到每日21时。 鉴于济南的地理位置和市民的工作生活习惯等因素,夏冬两季白昼时长差异很大,冬季夜间市区道路行人、社会车辆已明显减少,为合理安排制定渣土处置计划,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建筑渣土专项整治组四部门就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时限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时限为每日22时至次日5时;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运输时限为每日21时至次日5时。 济南市建筑渣土专项整治组负责人表示,规定时间以外的渣土处置运输审批按照特殊时限渣土运输审批流程执行。同时,各建设、施工、运输单位要自觉遵守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时限,严格落实建筑渣土规范处置标准,规范施工,文明运输。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将按照调整后的时限为各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及车辆办理《建筑渣土准运临时通行证》。 市建筑渣土专项整治组要求,各区建筑渣土专项整治组要主动会同公安交警、城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切实做好上门宣传服务,指导渣土处置运输单位科学制定渣土处置运输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渣土处置工地和运输车辆的巡查与监管,严查不按规定时限处置运输渣土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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