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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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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1月22日讯 (记者 马辉) 近日,济宁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相关《通知》,精简文件和简报,进一步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的数量,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通知》要求,部门单位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并且不得将发文数量列入考核。 该《通知》要求,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的动态、举措、经验、问题以及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其中,凡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规定仍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新内容、新政策的,一律不下发文件。如上级文件有明确要求或确需印发文件贯彻落实的,要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不得照抄照转、层层转发。部门单位报送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确有特殊报送需要的综合性部门,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核准,可适当增加1-2种。报送市委、市政府的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要从严控制,尽量压缩合并。 提高质量时效,是精简文件简报的目标之一。文件和简报要突出重点,多“捞干货”,说实话、新话、管用的话,不说空话、虚话、套话。同时,《通知》要求,今后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在制定相关工作考核方案时,都不能将是否以市委、市政府或其办公室名义发文作为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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