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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品回收点,几乎无人问津
市民普遍认为如果能以药换药,过期药品回收会更顺利
  • 2012年11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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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崔承娟
  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 张牟幸子 张凯) 现在许多市民家中都存有部分过期药品,尤其是老年人家中更容易存放过期药品,但许多市民并不知道过期药品回收的正确途径。过期药品往往被市民当做生活垃圾随意丢掉,滨州市区内设置的过期药品回收点则几乎无人问津。
  21日上午,记者调查了市区部分大型药店。当记者来到位于黄河七路上的瑞丰药店时,该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瑞丰药店还回收过期药品,只要市民来送就收,“我们每个月都会将过期药品统一上交给食药局处理,不过基本上没有人来送过期药品。大部分市民都把过期药扔掉了,因为过期药品回收是无偿的,所以市民还是觉得丢掉比较方便。”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黄河五路上的瑞丰药店中心店,中心店一名收费人员告诉记者,偶尔有药商过来搞活动的时候,会有过期药品兑换活动,“都是几盒过期药品换一盒正品药,平时没有人往这里送过期药品。”
  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市民对于过期药品回收并不认可。家住教师住宅小区的张大妈告诉记者,自己家中就有过期药品,但是并不多,“一盒半盒的也不值当的拿到回收点去,和家里的垃圾一起扔了比较省事儿,拿到药店也没有什么优惠啊。”而黄河小区的李先生则表示,并不知道以前药店有过期药品回收点,“谁能想到把过期药品送到药店呢?要是以药换药还行。”
  持有李先生观点的市民不在少数。家住渤海七路附近的市民吴女士说,家里的过期药品大多都扔掉了,“几年前药店搞过‘以药换药’的活动,但是现在没有了,如果能用过期药品换正品药,或是拿着过期药品买药可以优惠,那样过期药品或许能更好地回收。”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国家对过期药品的回收无明文规定,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一种公益行为。回收后的药品将统一交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集中销毁,不能用作其它用途。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表示,他们也正在积极探索过期药品回收的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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