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2日讯(通讯员 何玫莉 记者 赵树行) 滨州一男子出于“哥们义气”帮朋友保管改制的手枪。11月21日,该男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为自己一时的糊涂行为“埋单”。 2012年10月14日,犯罪嫌疑人罗某(另案处理)携带枪支从东营到滨州办完事之后,到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滨州市区的租住处玩。临走前,罗某拿出一把手枪对吴某说“这把枪我先放在你这里,明天我回东营的时候再过来拿”,吴某明知道藏枪是违法的,但出于哥们义气还是答应了,并把枪藏在床铺底下。10月15日下午,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得知吴某在其住处容留他人吸毒,遂派员在吴某住处将吴某等人抓获,并在其住处搜出吸毒工具一宗及枪支一把。后经鉴定,该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具有大的杀伤力。 经审查,吴某还存在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滨城区检察院最终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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