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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十佳评选活动参评条件
  • 2012年11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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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2年度全民健身十佳单位。重视体育工作,曾被评为县级以上群体先进单位:拥有健全的全民健身规章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体育设施建设、活动组织和健身知识宣传;每天有固定的活动时间且不少于30分钟;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2次以上。 
  (二)2012年度全民健身十佳学校。重视体育工作,有健全的体育教学设施;按教学大纲规定保障体育课时;保证师生每天1小时的锻炼时间;年举办大型体育活动2次以上;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 
  (三)2012年度全民健身十佳俱乐部。接受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年审合格;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常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会员人数保持在500人以上。 
  (四)2012年度全民健身十佳社会体育指导员。持证1年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长期担任晨晚练站点、健身队伍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健身工作负责人;业务指导水平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积极宣传全民健身知识,每年至少组织3次以上体育活动或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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