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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程”有人抓,“马路橛子”也不能没人管
  • 2012年1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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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花园路南侧的洪家楼站牌附近,存在多个铁螺丝,都有三四厘米高,非常危险。 本报记者 赵伟 摄     (资料片)
  “马路橛子”虽小,体现的却是一个城市的细节,也是市民出行环境是否安全的一种体现。铁橛子、护路桩、水泥桩、管道、树墩……你遭遇过“马路橛子”吗?请结合亲历就“马路橛子”治理发表意见建议,也请你“检举”身边的“马路橛子”。
消除人为绊子 问责制不可或缺 @辛玉
  前不久一个阴天的早晨,我在五里牌坊南边公交车站牌前赶公交车时,突然被绊了一下,要不是一个等车的好心乘客及时扶住我,我很可能摔伤。低头仔细一看,原来是地面上有好几个高出地面3厘米的螺栓竖在那里,即使是天色大亮,如果不格外留神,也不可能注意到。
  从周边情况来看,这些残留在地面上的“马路橛子”应该是用来固定公交车站牌前长凳的,而那个方便候车乘客小憩的长凳不知什么原因被撤除后,这些螺栓却没有及时彻底清除,成了“马路橛子”,变成了安全隐患。毋庸置疑,这是一个不该存在的人为的安全隐患。
  看上去不大的事情,暴露出来的问题却不小,不能等闲视之。媒体多次报道过市民被这些“马路橛子”绊倒摔伤的安全事故。要想消除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为的“马路橛子”,有关部门责无旁贷,实行问责制很有必要。从保证市民的安全出行环境出发,本着谁设置谁负责到底的原则,对设立长凳、广告牌等设施的责任单位登记备案,在撤除长凳、广告牌等设施时,责任单位应该恢复路面平整,检查合乎要求才予以撤除备案。留下“马路橛子”安全隐患的予以经济处罚。让未雨绸缪取代亡羊补牢,不能出了事故才引起重视,把防患于未然落到实处。
排查“马路橛子” 需要市民动起来 @刘丽
  要想及时彻底地清除“马路橛子”,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首先各级领导应该重视,积极开展本区的“马路橛子”清查工作。也可采取市民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热线,给举报的市民物质奖励。
  在我们身边经常会遇到“马路橛子”伤人的事故,同事家住凤凰山路,爱人晚上骑着电动车回家,由于没路灯,被“马路橛子”绊倒,摔得鼻青脸肿浑身是血。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还留下了后遗症。据说这个“马路橛子”经常伤人,同事爱人出事后这个“马路橛子”才被清除。假如早些清除,这些事故完全可以避免,难道非要等出了交通事故才清除“马路橛子”吗?希望这样的“马路橛子”都能得到及时清除,不要让市民再受伤害。
  我们邻居几年前的春节回娘家,晚上弟弟开车送她回家,在天桥区八里桥附近,由于天黑路滑小面包车撞上一个水泥墩,造成了严重的车祸,同事至今行动都很困难。长相漂亮的同事如今面目全非,能保住命就是万幸了。这些血淋淋的惨剧都是由“马路橛子”引起的。
  因此,“马路橛子”是安全事故的元凶不能忽视。我们每个市民都应当行动起来,协助相关部门积极排查“马路橛子”,积极参与到清除工作中。为了我们自身的安全和城市的和谐美好,奉献各自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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