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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人群基本丧葬费下月起免除
主要免除遗体接运、寄存、火化及一年骨灰寄存费
  • 2012年1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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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1月25日讯(记者 杨淑君) 聊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建立殡葬救助制度,免除部分群众基本丧葬费用,以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经济负担,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从12月1日起,对享受政府救助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无丧葬补助费的优抚对象(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烈士遗属、牺牲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人员);孤儿、自然灾害导致死亡人员和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等四类救助对象给予殡葬救助。可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包括:遗体接运费,遗体寄存费,遗体火化费,一年骨灰寄存费。
  救助对象死亡后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殡仪馆火化遗体的,丧事承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救助对象死亡证明及有关证件(优待抚恤证、低保证、五保证等),由逝者亲属或监护人签字,经殡仪馆审查确认后直接免除相关费用,由当地财政部门定期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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