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26日讯(记者 庄子帆) “今年的煤炭价格下降了,怎么取暖费还是按照原来的价格收?”23日,济宁市物价局局长王福岱带领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对市民关心的今年暖气费价格为何没降等问题做出了回答。 物价局综合复议科科长王宁介绍,今年煤炭价格出现了下滑,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但是进入10月份以来,整体经济好转,同时电煤冬储煤需求增加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煤炭的价格慢慢地回升。“经过测算,济宁市供热企业的含税供热单位成本每吨186元,但是近几年的人工费、电费等其他成本因素在大幅上升。”王宁说,特别是受人工费上涨的影响,并没有形成调价的空间,所以一直还是维持原来的价格。 “现在城区实行的居民供热价格还是2008年10月制定的,按建筑面积收费,每平方21元。”王宁说,现在济宁集中供暖价格低于山东省的大部分城市,在17个城市当中排第15。同时,特困户及持红证绿卡户是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17元收取。 节目当中一位市民打来热线反映,阁楼的温度达不到要求的最低温度,询问物价部门这一部分费用该如何计算,能否退费?“供热价格都是按平方收费,出现这样的问题,市民可以向供热部门反应,与供热部门协商。”相关负责人回复。 价格举报中心负责人张茂斗表示,市民如果遇到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和举报,工作人员会在30日之内答复投诉人。举报人在发现自己的价格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保管好相关的收据、发票等证据;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时,要记准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以及被举报人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事实和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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