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野味能卖个好价钱,竟花钱建起冷库,四处收购贩卖野生鸟类,并把生意做到了省外。近日,济宁市森林公安局捣毁一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窝点,现场查获珍稀鸟类近7000只。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说是放冷冻食品的冷库 里面竟发现7000只野鸟 9月1日上午,济宁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安居镇十里东村有一处贩卖野生鸟的窝点。办案民警迅速赶到该窝点,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记者从现场缴获的视频录像中看到,王某开始称家中并没冷库,但民警四处搜查后在房屋后面发现一处冷库。“我这是正规的冷库,里面都是鸡、鸭、鱼的冷冻食品,根本没有什么鸟类。”王某见形势不妙,随手拿出一张工商营业执照并不停地狡辩。 在40多平米的冷库里,民警打开用纸箱和编织袋包装好的冷冻成品后看到,里面全是被捕杀的鸟类。现场查获冷冻后准备运输销售的珍稀鸟类近7000只,经济宁市林业局专家鉴定,其中山东省有益野生动物树麻雀5432只、珠颈斑鸠171只、火斑鸠4只、喜鹊18只、灰椋鸟398只,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环颈雉9只。此时,王某一言不发、脸色青白。
绝口抵赖犯罪事实 最终被账本“出卖了” 自己的谎言败露以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却拒不交代其违法犯罪的事实,并采取自残、伪装精神病人等各种抵抗手段,企图扰乱执法办案。 “在他零口供的前提下,我们从在现场中发现的账本里找到了与王某有野生鸟类交易往来的人员。”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根据账本上登记的时间、人名等信息来看,从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王某长期同嘉祥县的贾某、刘某、陈某有野生鸟类交易往来,涉案总金额7万余元,这三处窝点现在也已经被查获。“王某从微山、鱼台、邹城等地雇人收购野生鸟类,根据种类收购价一只在2毛钱到1元之间,冷冻后运往到嘉祥、泗水、菏泽、滨州等地,还有部分野生鸟类运往了江苏、河南、安徽、湖南等地,出售价一般翻两三倍。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王某终于向民警进行了坦白。正是因为看到野味能卖个好价钱,一心想发财的王某竟偷偷做起了犯法的勾当。 犯罪情节严重 须负刑事责任 根据公安部《关于对非法收购出售非国家重点保护野动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意见的函》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王某非法收购贩卖野生鸟类涉案价值较大,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中,王某以牟利为目的,非法收购贩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其行为侵犯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且涉案金额较大,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济宁市森林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宗长玲告诉记者,2012年9月4日,济宁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王某刑事拘留,10月10日,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