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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外公示18份不合格处方
开不合格处方,每份罚款50元
本报记者李倩
  • 2012年1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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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公示的不合格处方。本报记者 李倩 摄
  手写处方字迹潦草、药品用词不准确、打印处方不清晰、药品开具剂量过多等,如果出现这些不合格处方,它们将被公开点评和公示。近日,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首次公示了18份不合格处方。开出不合格处方的责任人,将被处以50元罚款。同一问题出现3次,将暂停专家门诊一个月。
对外公示18份不合格处方
  27日,记者在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看到公示的18份不合格处方,深蓝色的公示栏内,张贴着黄、蓝、白三种颜色的不合格处方。临床诊断简写,电子处方无手写签名,打印处方不清晰,3岁以下患儿用药不写体重……,记者看到,这些被晒出的不合格处方单下方,都标注了不合格的原因。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张晋平是处方点评专家组组长。她告诉记者,医院成立由药学、临床医学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不定期抽查科室的处方,尤其是处方用药是否合理等问题,并通报结果。每月定期有一次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活动,在内部通报评价结果。 
  “医院的处方合格率已超过95.5%,但日常抽查中,仍有医生字迹潦草、3岁以下忘填患儿年龄、使用临床诊断简写和英文代号的情况,这反映个别医生平时没有养成习惯,工作比较粗心。”张晋平告诉记者,10月份,医院随机抽查了门诊400多位专家的1126张处方,其中,不合格处方51张,此次公示的18份不合格处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公示处方给医生提了个醒
  不合格处方公示后,张晋平分别给坐诊的400多位门诊专家群发短信,“10月份部分典型不合格处方已在办公楼一楼公示,请各临床科主任通知门诊坐诊专家前去参与点评。” 
  “每月的门诊,都要开很多处方。有些外地病人家离济宁远,又是慢性病,有些药物会跟两张处方开出来,自己也很难保证每张处方都合格。”公示第一天的上午,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史冬梅接到信息后,有些紧张,不知道自己开的处方是否合格,心里没底,专家门诊一结束,就赶紧跑到办公楼一楼查看。  
  史冬梅说,看到公示的不合格处方的点评,首先想到自己有没有出现类似不规范情况。比如,像3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体重的规定,有时候患者的基本信息没填,忙起来有时也忘记写,这些公示会督促自己以后更加规范的书写病历。
  “不合格处方公示,可以给很多医生提个醒。处方中发现的不规范、不清楚的地方,自己是不是也存在,督促医生改正的同时也是一种教育,增加了医患之间的沟通,让患者明白自己每天在用的是什么药。”史冬梅说。  

处方严谨才能更好服务患者
  对不合格处方,医院除了定期上榜公示外,还出台了门诊管理规定,要求不合格处方每份罚款50元,如医疗文书书写同一问题累计出现3次,加倍处罚,并暂停个人专家门诊1个月,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引起的医疗纠纷责任自负。  
  “处方书写不规范对患者来说没有很大影响,但我们要从制度上来规范医生开处方的行为。处方是一个法律文书,必须做到严谨。”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孙树印说,医院已经制定了不合格处方的处罚条例,根据轻重程度对医生予以扣发奖金、罚款等处罚,严重者取消处方权。孙树印认为,处方是反映医生医疗水平和医德的一个标准,只有管住医生的“手”,才能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同时促进医生提高医疗水平。 
  济宁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对该院的做法表示称赞。这名负责人表示,医院公示不合格处方,这是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加强自律的一个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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