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孙茂倬) 近日,记者从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现场交流会上获悉,据市卫生局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2012年年底前,全市所有区县的乡镇都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到2013年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建立卫生监督工作站并配备卫生监督协管员,所有村卫生室都要设立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立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工作站88个,聘任卫生监督协管员263人,村(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2996人,一个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初步形成。 据介绍,卫生监督协管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由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和信息收集工作,主要通过卫生监督协管员实现,可以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 卫生监督协管网络建立后,实行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就有了基础和保障。下一步,全市将对所辖范围内医疗市场、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监管任务进行网格化,在此基础上,按照定区域、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的工作要求,明确网格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签订责任书,实行综合监督执法,层层落实网格管理职责,实现全市卫生监督工作无缝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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