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1月27日讯(记者 杨霄 通讯员 宋媛媛 王杰) 近日,枣庄市薛城工商分局对市场上冬季取暖用品进行了重点检查,已依法检查取暖用品经营主体26家,抽查了电暖器等6个品种、21批次的商品,2个批次取暖产品责令下架。 薛城工商分局以辖区商场、超市为主要检查场所,以电暖器、电热毯、电热壶、“电热宝”等冬季取暖用品为重点商品,开展取暖用品市场检查。执法人员首先对取暖用品经营户的主体资格进行检查,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在取暖用品质量检查方面,主要查看有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等重要标识以及是否建立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严厉查处销售“三无”和伪造、冒用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在检查过程中,已依法检查取暖用品经营主体26家,抽查了电暖器、电热毯等6个品种、21批次的商品,对无法提供进货凭证和合法来源的2个批次取暖产品责令下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