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儿保中心与广州医学院应用心理系的一项调查报告中显示,流浪儿童离家原因中逃避家庭问题占到48%。 表面上看,这些孩子的家长是难辞其咎的罪魁祸首。 在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太多的农民面对巨大的城乡差距,选择背井离乡到城市寻梦,而由于户籍壁垒等制度因素,成为城乡之间定期流动的“候鸟”。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农民工。 他们的后代发生了巨大的裂变:一部分成为隔代抚养的留守儿童,共有5800万人;一部分随着父母进城成为流动儿童,约2700多万人,但很难享受到与城市孩子同等的社会福利——无论教育还是医疗。两个数据相加,意味着中国有8500万儿童随时面临着歧视和伤害的威胁。 15万流浪儿童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因此,在呼吁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家长肩负起更多抚养和监护责任之外,似乎更应该将目光投向更深层的因素。 两年前,全国妇联曾提出建议,呼吁建立涵盖流动人口的、以常住人口(不仅仅是户籍人口)为服务对象的管理模式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社会资源配置方式。 比如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绝大多数地区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不进行人口登记、不办理暂住证,各部门缺乏流动儿童有效的统计渠道,流动儿童的教育、卫生保健、权利保护等工作难以纳入流入地的管理和服务范畴。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妥善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呼吁流入地政府应当积极承担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研究院名誉院长陆士桢表示,我国涉及儿童的法律,大部分都是号召性的、原则性的、宣传性的,执行层面的法律很少。 据《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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