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8日讯(记者 彭彦伟 通讯员 张清正 于浩) 莒县刘官庄镇43岁妇女卢某,有一个正读高中的儿子,虽已经身为人母,但她却贩卖了两名婴儿,自己还买了一个女孩。27日,潜逃两年后,卢某被莒县警方抓获。 2010年春天,莒县刘官庄镇的卢某到远方亲戚于美家串门,聊家常时,于美说自己虽然批了二胎计划,但却一直不能怀孕,备受公婆的冷眼。 卢某听着心生怜意,突然想起自己另一个远房亲戚刘花有办法花钱买到孩子,于美听后,一再哀求卢某帮她花钱买个男孩。五天后,刘花抱来一个不出满月的男婴,于美支付了5万元给卢某。 一个月后,卢某的另一个远房亲戚卢明也请她买个女孩,卢某联系到了潍坊的孙山,三天后,一个不满月的女婴经卢某的手交给了卢明,卢某得到1万元好处费。 过了几天,孙山就被潍坊市昌乐警方抓获。卢某吓得门都没来得及锁就仓皇出逃,藏匿到附近的庄稼地里。 到了深夜,卢某胆战心惊地回到家,带了点衣物及现金,从此走上了逃亡之路,这一逃就是两年多。 2012年11月2日,卢某的丈夫从国外汇了一笔钱汇到卢某的账户上,但卢某不敢去提取,就再三哀求哥哥卢民去帮忙取款。 卢民经不住卢某的哀求答应帮忙,在银行取钱时,卢民被莒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在民警的法律政策教育下,为了挽救自己,挽救卢某,卢民主动要求帮助公安机关抓卢某。 27日上午11点左右,在卢民的带领下,民警在位于莒县浮来山镇的卢某的一个亲戚家将其顺利抓获。 此时卢某深出了一口气说:“从孙山被抓的那天起,我就知道我早晚得进监狱,现在终于能松口气了,再也不用东躲西藏了。” 目前,卢某已被昌乐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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