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陶相银 报道 □通讯员 钱锋
本报11月28日讯 28日,违法嫌疑人李某因猥亵他人被环翠公安分局鲸园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28日凌晨,醉酒后的李某到市区一洗浴中心消费,在大厅内猥亵一名女顾客后,睡倒在女更衣室内。 28日3时50分许,22岁的李某被带至鲸园派出所时,还摇摇晃晃站不稳。约两小时后,李某才算清醒过来。审讯中,李某交代,他于当日凌晨请朋友吃饭,仅他一个人就喝了9瓶啤酒。酒足饭饱后,李某到一洗浴中心内洗浴,酒劲发作后便睡倒在洗浴中心的休息厅内,此后的事完全没有记忆。 据受害人肖女士和其他证人证实,李某于3时30分许在洗浴中心的休息厅内躺下,一会儿又起身,找到服务生提出要找按摩女。遭到拒绝后,李某返回大厅,并躺在了肖女士睡卧的沙发上,对肖女士进行猥亵。肖女士愤然训斥李某几句,出门拨打一通电话后,准备离开洗浴中心。而当肖女士回到女更衣室内更衣时,发现李某竟然又躺在了女更衣室内。在肖女士的惊呼中,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相继赶到,将李某驱逐出更衣室后,并向鲸园派出所报警。 当天上午,鲸园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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