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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购房合同中有无预告登记
  • 2012年1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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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商品房预告登记,是切实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杜建刚说,我国《物权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杜建刚介绍,预告登记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他将债权的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备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此,办理预告登记是购买人给自己将来拿到的房屋加了一把“安全锁”。因为预告登记需要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因此提醒大家,如果想要办理预告登记,请关注合同中约定条款。
  本报记者 喻雯 
  实习生 王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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